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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一男子坠入阳光井后下半身截肢瘫痪,物业承担80%的责任被判赔15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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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23:11:39

 此前,朝阳一位在北京打工的面点师傅孙俊平,因夜间失足掉入暂住地入户门旁的阳光井中,造成双下肢截瘫,孙俊平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等546万余元。MMM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法院经过审理,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对孙俊平的遭遇承担80%的责任。
 
据法治进行时,2020年5月6日,记者通过视频连线再一次见到了孙俊平,他还在东北老家休养,和一年前相比,孙俊平看上去上身略显发福,孙俊平说因为运动少了,下肢一直在萎缩。
 
如今不管是出门,还是在家,身边根本离不开人。两年前的那个瞬间,让他至今身体上承受着疼痛的折磨,生活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8年5月28日,晚上11点12分,孙俊平一脚踏空,坠入近5米高的阳光深井里。当晚,孙俊平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孙俊平被摔成脊髓损伤,造成双下肢截瘫,属一级伤残。孙俊平认为,自己掉入阳光井内,物业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时周围有防护措施,或者有明显的提醒标识,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
 
2019年9月3日,孙俊平将物业公司告上朝阳法院,索赔双下肢截瘫的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6万余元。庭审中,针对事发当晚,孙俊平为何会进入阳光井范围,如何跌落等问题,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本案的主审法官陈扬说,原告是否会出现在阳光井附近,不是本案的审理焦点,关键要判定,物业公司对阳光井是否尽到了警示、维护、管理的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现场勘验,陈扬法官发现,阳光井紧挨着原告出入的房门,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陈扬法官说,被告物业公司自2003年接手小区后,没有及时对阳光井周围的提示标语进行更换,也没有对阳光井上的玻璃进行日常维护,最终导致了原告踩踏后坠井的后果。朝阳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知晓阳光井的位置和覆盖物透明较薄的情况下,仍在夜晚踩踏,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全案证据,日前,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对孙俊平的坠落损伤致残承担80%的责任,赔偿孙俊平150余万元。
http://www.dashoubi.org/news/shwx/2020-05-08/129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