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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河长“专管他人瓦上霜” 阮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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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20:25:30
近年来,河长制的实行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然而,经过这几年来的运转,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列举两个典型范例:2019年11月,甘肃天水清水河四十多公里长的河段变成了“蓝色多瑙河”,乡、村两级的河长都“色盲”了,愣是没发现;其二,《新京报》2020年5月9日报道,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重庆发现有企业埋设暗管,大量工业污水直排长江。找到该地段的一级河长问情况时,此河长连自己管哪条河流都不知道。
 
有些挂牌的河长,其实并没起到该起的作用,河长自己也知道,他的上级是总河长,自己管的这段河在人家总河长的管理范围之内,人家若没说河水不清,你就不要瞎搅和了。总河长如果发现了问题,授权你去检测、化验河水了,你再行动。
 
在一些人看来,地方的企业都是地方的财神,是地方招商引资请来的“座上宾”,不能因为有些污染就关闭吧,只能迁就着它一边生产一边整改。重庆那家污染企业的问题,地方政府2017年就知道了,并给了企业整改的时间表,可到期没改好,原因不难推知。这个时候如果分段的“小河长”弄来几瓶污染的水,那不相当于给有关领导送去几枚“小手雷”?于是,懂得“权衡利弊”的分段小河长,不是“色盲”,分不清蓝绿,就是“路盲”,找不到河段。
 
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是人性的弱点之一,我们在设计规则时是不是可以考虑到这一点,并将其规避?要想让河长们发挥好作用,不妨让其监督、监管别人,也就是说,专管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比如,重庆市的河长管长江的水干净不干净,可以在长江从四川入渝的地界设立环保监测站,一天一检测,只要发现四川境内的江水流入重庆境内时有污染,就马上上报国家生态环保部,由上级处罚。重庆污染了长江水,让湖北宜昌在南津关设立一个环保监测站,专管重庆污染长江水的事儿。让河长们“不扫自家门前雪,专管他人瓦上霜”。同理,每一条河流只要从一个县域流入另一个县域,就在分界点设置一个“专管他人瓦上霜”的河水监测站。如此这般,河长中“色盲”“路盲”的比例会大大降低。
 
http://www.dashoubi.org/news/shwx/2020-06-16/135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