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有时而骈阗(填),陆有时而沦涟。惟宜人之故里,固避世之所乐称焉。胡丁古今非常艰阨之会,鹓鸾竟与蝼蚁而同捐。嗟夫天道之无知也久矣,盖不自宜人而使然。我铭以昭之,唯以着其任贤。”
上述文字是著名教育家严修为文安王宜人撰写的墓志铭。铭文概述了这位胜芳义女为保一镇平安舍生取义的事迹,读来令人感动。
“宜人”是封建社会对官员妻母的封号,自宋代政和年间始有此制。按规例,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议大夫,其妻或母封宜人;武官官阶相当者,亦享此待遇。元代七品官的妻、母封宜人,明、清五品官之妻封宜人,其母或祖母封太宜人。
王宜人,文安县胜芳镇(今属霸州)人,生于清同治二年(1862)九月十六日,太学生启程承之次女,19岁嫁给薛宝田,卒于民国十一年(1922)夏历四月十一日。享年60岁。
清光绪、宣统年间,宝田游宦陕西,授同州府经历(文书)职,后又任大茘、韩城、白水等县知事,以公正廉明誉称三秦大地。本来,像知县一类的官宦之家,都要雇用仆人,但宝田在任期间,只有王宜人陪伴左右。室无婢侍,事必躬亲。好多人规劝,要她尽享安逸,但王宜人并不认同。她认为,自古志士仁人,以天下为己任,他们本应得到妻子的照顾,否则是妻子的失职。还表示,自己一定要尽职尽责,努力照顾好丈夫。到了清朝末年,宝田弃官归乡。此时,他的母亲太宜人年事已高,且患有痼疾,行动不便。多亏王宜人用心照料,令她安享晚年。
1922年5月,直奉战争爆发后,王宜人为支持丈夫保一镇平安,并为使婆母免受军卒骚扰,竟被直军打死。一镇之民闻后无不哀婉痛惜。起初,战争刚刚打响的时候,胜芳街头炮声震天,全镇大乱。所幸太宜人耳聋,加之其卧床在家,故全家人暂保无虞。胜芳镇本为直隶文安故邑,地当燕赵要冲,商贾云集,五方辐辏,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但胜芳古镇三面环水,易守难攻。当时,直军屯驻镇北,奉军则在城外与之对峙,双方展开了拉锯战,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有一次,直军在战事中失利,其首领为推卸责任,故意向援军司令杨公告状,污称“镇人皆衣长衣,伏短枪于暗陬,伺隙助敌”。杨公闻后,立即带援军驰往。直军借机在镇内烧杀抢掠。为安抚直军,保护乡邻,宝田忍辱负重,他用自己的积蓄购买食品衣物,代表乡里去“慰问”直军。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出去“慰问”的时候,家里出现变故。当时,他家里突然闯进了一群士兵,王宜人闻后从屋内跑出,对士卒款语相劝:“即有所需,屋里所陈设的东西,一任你们取走。但千万勿惊扰老母。”但话音未落,一士卒举枪便射,正打中王宜人头部。宝田惊闻噩耗,驰归营救,但为时已晚。打死人后,士卒们仍不满足,他们把劈柴堆在院门内,准备纵火焚烧。杨公闻状,不以为然,旋即赶到现场。直军首领为掩人耳目,部署大量卫卒,杜绝乡民向杨公告状。宝田冒险具陈原委。杨公听后,非常惭愧,急令军队撤出胜芳,从而使全镇“人祸立解”。
王宜人有子二人,长子福源,次子禄源。女一人,适同邑程某。1923年5月,受宝田之弟宝书之请,严修命笔撰写《文安薛母墓志铭》。他在序文中提到“矧以宜人故,济艰销萌,一镇赖以复安,其有功于乡里者甚大。”故为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