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胡景文召集民行处全体干警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新规定,并围绕《检察日报》刊登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胡景文指出,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全面,提出了“坚持问题导向,以理念变革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要求。《报告》深刻分析总结现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统筹发展等五大新理念。《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是我们全国检察机关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大事,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及检察改革成果的确认和巩固,此次修改内容涉及检察机关性质和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体制、检察机关职权等十一个方面,修改内容较多,涉及检察机关方方面面工作。民行处要加强学习,转变工作理念,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机遇、新挑战。
民行处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围绕树立民事检察监督新理念、《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内容及《典型案例》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干警纷纷表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系列法律规定的修改给我们民事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坚持问题导向,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工作,以办案为中心,促进民事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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