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冬涵(1914—1975),又名晓晴,福建漳州人,精篆刻。1938年冬,马将自己的印集呈于弘一法师,弘一为印集题词“无相可得”,并作序“晓清居士,英年好学,长于艺术,治印古雅,足以媲美缶庐诸老。夫艺术之精,极于无相,若了相,即无相,斯能艺而进于道矣。印集文云:听有音之音者聋,即近此义,若解无音之音,乃可谓之聪也。居士慧根夙植,当能深味斯言。戊寅秋晚,二一老人时居南州”。
在此之前,马冬涵几次请教弘一法师有关篆刻问题,法师不厌其烦地向他阐述自己对印学的理解和刻印之法,并对马冬涵的作品予以肯定。他在1938年农历正月十六日致函鼓励马冬涵说:“所刻各印,甚佳。佛像尤胜。仁者将来可以刻佛像印百方,辑为百佛印谱十卷(每十印之边款共数十叶为一卷),流传世间。亦可以艺术而弘传佛法利益众生。”事隔三天,大师在掩关前给马冬涵再发一函,并请冬涵刻印,信中称:“以后仁者暇时,再乞为刊四印,乞刊白文,印石不须佳也。”
1938年农历十月二十九日弘一法师致冬涵书最为系统,堪称探讨印学和大师书法极其重要的信函。
信中说:“惠书诵悉。承示印稿至佳,刀尾扁尖而平齐若椎状者,为朽人自意所创。锥形之刀,仅能刻白文,如以铁笔写字也。扁尖形之刀可刻朱文,终不免雕琢之痕。不若以锥刻白文,能得自然之天趣也。此为朽人之创论,未审有当否耶?属写联及横幅,并李、郑二君之单条,附挂号邮奉,乞收入……仁者暇时,乞为刻长形印数方,因常须用此形之印,以调和补救所写之字幅也。”
信中又说:“朽人于写字时,皆依西洋画图案之原则,竭力配置调和全纸面之形状。与常人所注意之字画、笔法、笔力、结构、神韵,乃至某碑、某帖之派,皆一致屏除,绝不用心揣摩。故朽人所写之字,应作一张图案画观之斯可矣。不唯写宇,刻印亦然,仁者若能于图案法研究明了,所刻之印必大有进步。因印文之章法布置,能十分合宜也。又无论写字刻印等皆足以表示作者之性格(此乃自然流露,非是故意表示)。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乞刻印文,别纸写奉。谨复,不宣。”
这封信有三层意思。首言大师用独创的锥形刀镌刻白文印,尤得自然之天趣,而常人所用的扁形刀,可刻朱文印。次言参用图案法,对写字刻印的进步是大有裨益的。第三层言及写字刻印要屏除依傍,以表示作者之性格。人称此函乃近代印学、书学一大“遗珍”。
此信写就后,不承想马冬涵被捕关进上饶集中营,弟子张人希至福林寺向大师请教,大师便将这封信及丰子恺来信一通交张人希保管。
话题再回到大师为马冬涵印集作序上来。此序虽短,却被专家认为是“合佛老二理,圆融无碍;探艺术三昧,精微玄奥”的经典性文字。大师说:艺术之精,极于无相。佛家以宇宙万物,统称为法,凡法有它的本法,曰性,又有它的形象,曰相。相是万变虚妄的。所谓无相,一谓真理,理绝众相,故名无相。二就涅槃法相解,涅槃之法,离虚妄之十相,故曰无相。但艺术必有形象,何能无相呢?弘一大师所说的“无相”,是超于形象之外作品升华的精神境界。这里的形象是广义的,包括书法的笔墨,金石的篆文,甚至也包括抽象绘画的色块、肌理,可以说它存在于一切艺术形式之中。当一件艺术品成为审美体验的对象时,能唤起观者直觉到宇宙生命的存在和人类情感的永恒,以至物我两忘,功利俱舍,这样的艺术就深入到最高的精神境界,它所涵映的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的“道”──“无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