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某些,而不是全部的“纪实文学”有点看法。这些文字所记物事,虽激情滔滔豪气满怀,“时代”“历史”一应俱全,但常常缺少一些更细微的部分,所以除了难以让人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不够生动之外,主要问题是不能使人信服,看后很快忘记。因为这里的大事脉络每篇既有不同,气息却也相似,比如领导和群众的表情,都差不多。这样就会造成混淆,忘了哪里是哪里。
我回忆自己读过的纪实文学,其中有些最难忘的,还是过目难忘的细节。比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诗人徐迟写了一部科学家的报告文学,写了一个可爱的“书呆子”,直到今天还是栩栩如生。他写到领导提着水果去探望他,人家刚走他就举起了装水果的塑料袋说:“这是水果。”
俄国大文学家赫尔岑这样写批评家别林斯基:“若无争论之事,除非动怒,否则他木讷寡言;但一旦他觉得受伤、一旦他最珍惜的信念受到触碰而双颊肌肉开始抽搐、开始厉声发言——你真该看看他这时候的样子:他会像一只豹,扑向他的牺牲品,将他片片撕碎,使他狼狈可笑、凄惨可怜,同时,他以惊人的力量与诗意,展开自己的思想。辩论往往是鲜血由这位病人喉咙喷涌出来而结束;他脸色死白,声气哽噎,双目盯紧说话的对象,颤抖的手举起手帕捂嘴,打住——形容委顿,体力不继而崩溃。每逢这些时刻,我对他真是既爱又怜!”
我们会忘得了这些人和这些画面?不会。
省略了细节的回忆和记录,有时是不可靠的。应极力打捞出那些瞬间,予以再现,并伸展出事物密致的纹理。记得住的关节组成了事件,并由它去逐一想象和还原。所纪之“实”在观察和刻录中如果舍掉了这些,也就大打折扣了。
比如记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农村械斗的作品,其中一篇我三十多年后还记得,就因为有这样一笔:“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光头汉子,他举着一只大粪勺往前冲,微斜的左眼有些鼓突,眼白很大,上面有一道紫红的血丝。”这个场面和这个人,特别是举起的“大粪勺”、眼白上的“血丝”,想忘掉都难。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纪实文学”,它关心的事情常常很大,只是没有令人动容的细节。虚虚的,记不住。
真实的记忆需要细节。回忆细节是追记往昔中最重要的工作。没有细节的记录也就失去了许多重要性,因为事物外部的大关节和粗线条是显在的,许多人都看到了——当然有时候一些事件的大致经过在事后的叙述中也会有较大出入,这也常见。但最难的、让往昔复原、变成簇簇如新的记忆元件,也还是细节。它之难,一方面由于经历了一段时间会淡忘,另一方面大部分人总是习惯于记个大概,疏漏了更具体的东西。
对细节耿耿于怀,这是一种能力。这可能源于一种深情:越是动情的事物,也就越是能记住细部。一个眼神、一声叹息,有时候会让人记上一生。为什么?就因为这眸子这声气深深地触动了一个人。
可不可以将想象赋予过往,在记录中给予弥补,以便让其变得生动?当然这是一种表达的方法,却是不太忠实的举动。为了细节的再现,为了一种宝贵的时光的刻录,还是要努力地回想,沉浸到那段岁月中。如果真的做到了,就会发现声音回来了,颜色回来了,猫蹲在窗户上,锅里的红薯正喷出扑鼻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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