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国劳务成为越来越多的网友打工的选择之一。但遍地开花的出国劳务信息让网友们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跌入了陷阱。333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4月初,临澧俩男子谢某和熊某在广州游玩途中,从熊某好友处获得了一条出国务工信息:到缅甸务工,每月至少一万元。谢某从未出国,听到熊某有路子带他出国,又能赚钱,谢某顿时心动。
二人一拍即合,在未办理出国签证等手续的情况下,简单收拾行装后出行缅甸。几经辗转到达云南省澜沧县后,两人竟通过步行的方式,于4月13日,翻山越岭跨越国境线到达缅甸勐波县。
谢某原以为吃了翻山越岭的苦,迎接的将是轻松获取一万月薪的优渥生活,却不想大相径庭。到达工作地点后,谢熊二人通讯工具被收缴,人身自由都受到限制。
4月19日,谢某发现情况不对,工作实际与于某的描述全然不同,便劝说熊某借机一起回国。此时,谢熊二人身无分文,急于脱身却又不知道正规回国途径,便再一次翻山越岭跨越国境线。匆忙加上不熟悉路程,回国的路途并不像之前那样顺利,出国时两人步行了一天多的路程,返程却花了两天两夜,4月21日,两人到达云南沧源县时,被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民警抓获。
经询问,两人承认自己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相关规定,两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事宜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后,谢某回想,“我就是出于好奇和高薪诱惑才想出国。当时也不清楚这就是‘偷渡’。现在是真的后悔。”
5月13日,记者从临澧县公安局了解到,因谢某从境外回国,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临澧公安进一步对其近期活动轨迹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过程中,与谢某同行的熊某竟在2019年7月通过偷渡方式出国缅甸,并滞留至12月又偷渡回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熊某被依法处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临澧公安再次提醒:出国务工请走正规渠道。跨越国门必走正确途径。任何非法途径将受法律严厉惩处。
http://www.dashoubi.org/news/zxzx/2020-05-13/130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