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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和被害人什么关系 曾春亮杀人原因是这样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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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7 15:45:59

 8月16日,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微博认证为“江西山砀入室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发声称,嫌犯被抓时所戴的帽子是他家的,凶手被抓,父母终于可以瞑目。uuu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最近引起全社会都在关注的是江西入室杀人案,不少人就很好奇这个人为何要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到底这个人的心理是怎么样的,在近日江西入室杀人嫌犯落网,这也让不少人都松了一口气,那你们是如何看待江西入室杀人案,这是一个什么社会问题?如何看待江西入室杀人案?
 
可怕的魔鬼真的在人间
 
这几天,江西入室杀人案引发巨大关注。
 
8月8日上午,江西省乐安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潜入康女士父母的家中行凶,用锤子杀死康女士父母,重伤了7岁的小外甥。两个老人,一个小孩,凶手怎么下得去手?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被害者家属康女士表示,7月22日曾春亮潜入她家行窃被发现。那天,康女士的母亲到三楼打扫卫生,发现曾春亮潜入家中三楼。一番搏斗后,曾春亮打伤了康女士的母亲和哥哥逃走。
 
康女士说,哥哥曾告诉她,曾春亮在逃跑时威胁家人“敢报警,就杀人”。事后,害怕的他们还是选择报警。
 
于是,凶手就怀恨在心,8月8日,嫌犯又到她家,这一次直接杀人泄愤。曾春亮手持凶器对她正在厨房做家务的母亲和屋内熟睡中的父亲进行锤杀,现场鲜血满地,惨不忍睹。你可以从监控录像中看到凶手是如何丧心病狂,如何肆无忌惮,仿佛恶魔降世。到现在康女士的姐姐在目睹凶案现场后崩溃。
 
“整个人就是一个疯魔的状态”。昨天传来消息,曾春亮在潜逃过程中,又杀死一名无辜的扶贫干部。
 
看完新闻,内心真的无比后怕。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丧失人性,完全沦为一头野兽。唯一期待的就是警察赶紧将这个恶魔抓到,否则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惨遭毒手。这起悲剧再次告诉我们,不是每个人都善良,地狱空荡荡,恶魔有时候就在你身旁。
 
江西入室杀人案件杀人动机分析
 
一.嫌疑人曾春亮家庭背景
 
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生长在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早年间前往浙江打工,其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他的几个兄弟也常年在浙江打工,只有一个姐姐住在村里。
 
二.案底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3月,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期间,曾春亮因能认罪悔罪,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嫌疑人从26岁到44岁,16年都在牢里度过,中间出狱又再犯,本性难改,这16年正是男人的大好时光。
 
三.本次作案细节
 
2020年7月22日,曾春亮第一次潜入遇害者家里的三楼被康女士的母亲发现,康女士的哥哥听闻母亲呼救后赶往楼上。随后,哥哥与曾春亮发生肢体冲突。凶手用螺丝刀划伤哥哥并窜逃。当日,康女士的哥哥向当地乐安县公安局山砀镇派出所报警,做了笔录以及伤情鉴定。
 
2020年7月23日,康女士的嫂子在家里打扫卫生时发生家里有作案工具,包括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因担心曾春亮再次作案,康女士的哥哥再次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在家里安装了四个监控摄像头。
 
2020年7月24日,康女士的哥哥称当地派出所派人将前述作案工具拿回警局。
 
2020年8月8日7点3分许,身穿蓝衣的男子手持刀和锤子进入家中,并将监控摄像头扭至一旁。曾春亮拿着锤子对其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行凶,致父母当场死亡。此外,8岁的外甥也不幸受伤,至今仍在医院抢救。经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曾春亮在逃
 
2020年8月13日早上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被害,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同日9时许,乐安县公安局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抓捕曾春亮。至于曾春亮是否在13日早上再次作案,该权威人士称,“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我现在还没有接到完整的报告。”
 
2020年8月13日,乐安县公安局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获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作案动机分析
 
嫌疑人第一次去案发现场,只带了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用于偷盗的工具,第二次去的时候,从监控就能看他带着铁锤和刀,这些都是杀人的利器,而且死者家属表示他和他父母都不认识嫌疑人。
 
江西入室杀人嫌犯落网
 
8月16日下午4点半,轰动全国的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当天下午在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西边一座大山将曾春亮抓获。此前,曾春亮入室行凶致2死1伤,此后他疑似逃进村委会睡觉被撞见,又将一名扶贫干部杀害。警方悬赏30万缉凶。
 
涉嫌3条人命案的嫌凶终于落网,这毫无疑问是一个让人如释重负的消息,诚如当地村民的感叹——“终于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但此案引发全国舆论的聚焦,并不仅是因为嫌凶的凶残和警方高达30万元的悬赏,而更在于,它被部分网友质疑为一起本可及早干预从而避免的悲剧。如今,嫌凶已落网,但此案的前期处置流程是否足够合规,仍需要得到严肃审视。
 
命案发生后,当地随即启动了由数千武警、警察参与的地毯式搜查,甚至发动了村民力量。这种重视是必要的,也是基于对村民安全负责的应有态度。但是,后续的追捕投入越大,越与凶案发生前可能错过的及时处置机会形成鲜明反差。从公开报道来看,嫌凶在8月8日犯案前,就曾潜入第一起被害人家中造成暴力伤害,并进行人身威胁。但第一次报警之后,警方并没有将案件定性为盗窃或者刑事案件,而是定性为非法入室,“理由一是男子入室之后并没有抢劫盗窃的行为,二是家属受的都是皮外伤”。
 
显然,从事后的结果来看,如果当地警方在第一次接到报案后,就能够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及时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嫌凶二次作案,并在逃窜过程中再杀害一人的叠加悲剧或就能够避免。当然,这只是假设,如何立案和处置,警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但是,鉴于嫌凶入室伤害并威胁受害者,以及其前科经历和刚出狱不久的表现来看,对其“危险性”予以恰当的评估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或其他干预措施,至少符合社会的朴素期待。也就是说,第一次接警后,警方为何是选择相对“消极”的处置方式,社会确实不无疑虑。
 
此案最初的处置依据到底是什么?对于嫌凶再犯案的可能性,之前警方是如何预判的?即便是按照治安案件处置,警方除了确认嫌疑人身份,是否采取了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这些都应该向社会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这不仅是该案公正处置中的重要一环,也关系到社会对于警方保障社会安全的能力的信任度。
 
江西入室杀人案给我们留下的反思
 
这些年,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经济发展业态的影响,造成这样一个状态:在外打工后挣到的钱,回农村都修建了很大的一套房,基本都是小楼房,一家好几层的那种,但很多人却平时基本不在家住的,或者只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在家,年轻人多数去一二线城市打拼去了。
 
这样,房大人少,又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和儿童,这样其实给一些不法分子入室盗窃有了很大的机会。
 
在此给针对这事给类似于这样的家庭提些建议:
 
1、在农村这种修建很大的房子一定,而家里人又少的,一定要养1-2条凶猛的狗看家护院(但要拴好,不要伤到其它无辜的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坏人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同时,必要时也可以让其参加战斗。
 
2、房子大了,可以在一些重要地方安装一些摄像头,这样也有利于整体把控,及时发现有什么不对经,可以先通过监控判断形势。
 
3、有了监控和看家护院的狗,有什么动静也容易提前发现。
 
4、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一切言语,这次受害者也的确是有些疏忽,在犯罪分子离开报警后,就应该警觉起来,避免二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