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薛福成在其《庸盦笔记》中记载了两件奇事。
一是某刺史曾自撰一联悬于大堂:“我如枉法脑涂地,尔莫欺心头有天”,这副自警警人的对联是多么磊落坦荡、正气凛然啊!然而,该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贪赃枉法之辈。他后来退休回乡,享受着不义之财带给他的幸福晚年。未料,捻军在乡里起事,他带领儿孙去山顶躲避,失足坠崖,“头破脑裂焉”,也算是应验了他当年的“誓言”!
另一个故事更加奇诡。青浦县令想加征漕费,老百姓自然不愿意。该县令就率领胥吏二十人,在城隍庙前发誓:“办漕加费,涓滴归公。有沾染一钱者,官不能保首领以没,胥吏等皆立受显罚!”这绝对是毒誓了!有贪污一钱者,长官要掉脑袋,所有立誓的胥吏立遭报应。据说,那个城隍庙神是为老百姓勤恳做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周太仆;他死后成为神明,威灵显赫,老百姓最为信服。既然县令及手下在这样的神明面前发下如此重誓,那么,就应该是发自真心、一心为公了。所以,大伙就都按要求加交漕费。但是,善良的百姓不会想到,城隍庙那一幕其实是一个贪赃集团在公众面前的组团演出,所谓誓言只是糊弄人的台词。县令和手下都由此发了财。但是,报应来了!不到一年,胥吏二十人先后夭亡,而县令则头生疮疡,病情日益危重,直至“颈落头烂而死”。传说县令头落之时,守门人看到一个酷似城隍神像的人手提县令脑袋,出门徐徐而去。
以上两个古代笔记里的故事,老百姓习惯视之为“遭报应”“遭天谴”。当然,这是对于因果报应之说的附会,是一种基于良好愿望之上的迷信,应该是没有什么科学道理的。指望冥冥之神去惩贪罚恶,自然是渺茫无稽之谈。但是,这两则故事,却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其实,仔细琢磨,这其中又包含着某种必然——“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警言警句肯定包含了某种规律性的道理。尤其是在今天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强力反腐惩贪的进程中,苍蝇老虎一起打,那些喜欢“演戏”的贪官的结局往往符合传统剧情:被查处法办,披枷带锁,甚至被判处死刑。“报应”临头,后悔当初,却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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