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获悉,天津市推出多项汽车消费相关政策,以此释放消费潜能,促进汽车消费。
2020年内天津市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本市购车;京、冀户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
在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除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政补贴之外,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另外,《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还包括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计划2020年完成70%以上;推进二手车流通交易;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鼓励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品牌厂商开展促销活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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