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020年海淀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正式发布。今年,海淀的公办寄宿学校(班)和民办校招生方面,报名人数超过相应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其中,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寄宿跨区计划。
今年海淀继续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自2020年起,海淀区新建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原则上实施多校划片。自2021年起,经区教委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的小学,其新招收的小学生,六年后毕业升学按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登记入学。
根据相关要求,海淀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在海淀区就读小学、初中的,在海淀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在初中入学方面,公办初中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为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城区学校入学压力,海淀区引导鼓励确有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就读北部地区公办寄宿学校(班)。
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此外,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须连续在海淀承租1年以上
幼升小方面,今年海淀区对非本市户籍、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细则进一步完善。
其中,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19年9月1日(不含)之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同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应于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入学需三年内无住房转出
对于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子女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此外,适龄儿童一方法定监护人应于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已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7年3月(含)至2020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之间在海淀区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的不予通过。
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
记者了解到,今年,海淀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19年1月1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仅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回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需要在海淀区就读的,在全区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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