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平原县“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在平原宾馆明政厅举行。省“四进”工作组组长袁宗贵,市“四进”工作组组长邱家起,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王咏梅,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海港,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县总工会挂职副主席刘丽萍,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方环,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何蔷出席仪式。集中签约的18家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13个乡镇(街区)专职工会干部、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等参加仪式。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永昌主持仪式。
刘丽萍表示,近年来我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为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县“三方四家”单位对全县各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举行了本次“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希望能以此为契机,持续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不断完善“党政主导、四方联动、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李海港表示,这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对于进一步全面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签约双方必须自觉维护协议的严肃性、权威性,无条件的履行好协议合同,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共同创建一个美好和谐的平原。
王咏梅强调,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1+3”集体合同,是构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证,是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分配、正常增长的机制保障,也是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服务大局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协商重点,提升工作绩效,加大典型培育,推进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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