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子无疑是最快乐的事情,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与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日子想想就舒服,但是有位张先生却因为买房出了大问题。
张先生:我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付全款87万,但是合同里面写首付47万,然后贷款是40万。
那么张先生为什么要签这样的贷款合同呢?
张先生:售楼部说这样子签对我有好处,40万他用一个月,一个月后返还到我账户上,这时候我还可以用这40万还当初借朋友的30多万,我就同意了,银行给我放款40万成功,没几分钟的时间这40万直接被卖房的划走了,现在两个多月了一直不给我,房子全款也付了,每个月我还要还贷款,并且这40万我没见到。
张先生说当时他是在某房地产公司买的房子,那么这40万到底是不是如他所说的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张先生:经理说的话非常不负责任,你贷的款你就应该还月供,我的钱我拿着我随便花,但是钱是你拿着的,我贷40万我让你用?我无偿让你用我是傻子?
经理:咱很快就会给你退这个钱的。
经理:价格的话你也看到是6500一平方,但是你比如说想转让的话你可以采取全款这种办法。
经理的意思是张先生的房子相当于是转让的一套房子,转让的房子所以当时签的是全款,张先生实际交的是全款当时签的是一个贷款合同,现在把40万贷出来了,那么售楼部这方面肯定有违规操作,包括张先生去配合售楼部做这个事情也显然是不合适的。
但是现在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售楼部就相当于收了两份钱,第一张先生的全款交了,第二贷款还在售楼部手里,而且说的是一个月,如今已经两个月过去了,不管有什么样的客观原因也好,这个钱一定要给客户及时返还过去,张先生现在交了全款也贷了款,还交着月供又欠着朋友的钱,所以张先生现在是四面漏风。
经理:我们也知道张先生的诉求了,我会再跟上边沟通一下,这两天就把这个款打到你的账户上。
目前张先生的40万房款已经退回,希望以后每一个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都能够考虑清楚之后再做决定。http://www.dashoubi.org/news/hqsy/2020-05-10/129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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