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汪曾祺差不多有五六年了,可以说自从我疯狂迷上文字那一天就喜欢上他了。如果追根问底非要我说喜欢他的原因,一时却又说不上来,或许又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的。
说实在的,一个作家能让很多人时刻记住他,凭的是什么,就是他的文字。他的文字里流淌的精气神,他的立身处世的态度,他的随遇而安的散淡,他的血脉里那种隐隐的普世情怀,那种温暖的底色,都是别具一格的。如果非要用两个字来谈汪曾祺的话,我个人觉得还是“温润”二字最能代表汪先生的。温润是一种质朴的厚度,像玉,有积淀,有底蕴,有历史。他和尖刻、冷酷、轻薄或者再加上一两句攻击性的谩骂的所谓前卫文学毫无联系,甚至背道而驰。他自己曾说过他的作品是“人间送小温”,就是这“小温”,铸就了他深沉而又涓涓细流的人间大爱,爱他人,爱生活,爱文艺,爱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于是文字变得洒脱起来,洋洋洒洒质朴如水,却又直达心灵,如此一来便美不胜收了。
对汪曾祺文字的印象刚开始是单一的,觉得这个作家有点唯美,追求一种诗意的语言。最早读《受戒》我一下子就被深深吸引了,特别是结尾,那景物,那场面,那节奏,无不向人透出他的唯美,特别是“一只水鸭子噗噜噜地飞向天边去了”这句结语,视野立刻就阔大起来,余音缭绕。随着我文学知识的不断积累和丰富,对汪曾祺就有了更立体的理解。《大淖纪事》除了唯美和民间色彩之外更多了一丝温情和含蓄,到了《七里茶坊》更多的则是明快和练达了。《陈小手》活生生一微型小说的典范,字里行间透出的情节,跌宕起伏。起初我总不相信这篇小说是出自汪曾祺的手笔,和他别的小说完全不是一路风格,直到读了他晚年的一系列所谓笔记小说之后,我才豁然开朗,原来汪老的意境在这里呀。有枯木逢春的灵趣,妙不可言。事实上在汪曾祺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散文小品,谈饮食,谈草木,谈文化,谈民俗,谈凡人琐事抑或师友掌故,无不流露出真性情,细品又有大境界。我至今依然认为汪曾祺是一个雅俗结合得最好的大家。对于文章,写得太雅难免生涩不能共鸣,太俗则又流气浮华近于炫耀。而汪老对雅俗的掂量拿捏却十分得体,很有分寸感,这是我佩服的地方。
话说得似乎过于恭维了,但还是请你原谅我作为一个“汪迷”的过于偏激和并不成熟的零散感悟,说“零散感悟”因为我只谈了冰山一角,甚至还很不通透。你抑或是难以苟同的,如果这样,那就向我“开炮”,能在汪老的帐下当“炮灰”,却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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