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内设机构改革揭牌授印仪式。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敏主持,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平、人事处长王烨,县人大副主任吉晓辉、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立新、县政协副主席杜立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巴雅尔、县政法委副书记孙亚林等同志应邀参加了揭牌仪式。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1周年以来的一次重大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是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新时代发展变化更加深刻的历史背景下,主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布局,奋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兴和县检察院党组准确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部门整合重组和人员调配。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设机构,即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司法警察大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平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敏共同为新内设(下设)机构进行了揭牌。政治部主任冯茂英宣读了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全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和县政法委对新机构负责人的职务任命文件。张志敏检察长亲自向新机构负责人授印。
张志敏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全体干警作为改革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到改革主人翁的地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机构改变劲头不变,岗位改变初心不变,以改革的思维谋划工作,主动适应新目标、新要求,展现新形象,做出新业绩。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工作中不断自我完善,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四个必须”、“七个聚焦”、“五个落实”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兴和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最后,新任职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第二批入额检察官共同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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