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4日上午8:30,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同志们冒着酷暑,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开展腾房行动。马众庆局长作了简短的战前动员,并对行动进行了部署后,带领同志们分乘5辆警车,对被执行人张某峰、张某恰夫妇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的一处房屋予以强制迁出。
张某峰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于2013年5月和2014年7月向原告赵女士借款共35万元。至2017年4月,张某峰偿还了赵女士13万元,剩余22万元未归还,遂与其妻子张某恰一起向赵女士出具一份保证书,承诺于当年6月底还清欠款,否则自愿出售其房产还债,但之后仍未还款。赵女士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湛河区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对张某峰、张某恰夫妇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峰、张某恰夫妇共同偿还赵女士借款22万元。
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张某峰、张某恰夫妇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要求其限期迁出被查封房屋,但二人仍不履行,湛河区法院遂决定对该房屋予以强制迁出。为保证执行过程的公正公开,执行干警邀请了市电视台跟踪报道,小区物业人员到场见证,并对腾房过程全程录像。正值盛夏,同志们耐心地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封存,汗水早已浸透衣裳,但工作始终没有一丝马虎。直到中午12:30,本次腾房行动终于顺利完成,下一步将对该房产依法予以评估、拍卖,以偿还赵女士的借款。
腾房是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为了加快推进执行案件查扣财产的处置,湛河区法院正在开展集中腾房活动,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腾空一批房屋,尽快依法处置,以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