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7时,孙老师读书会在民商法学院资料室召开第五期读书交流活动。本期读书会作报告的学生是徐源宏与肖静昕,报告内容为《民法解释学的方法》。
肖静昕同学就法意解释方法的局限性和较之与其他方法不同的特殊性展开了讨论。法意解释方法的局限性在于,立法者的立法意思不管是从立法资料的丰富与否的角度还是立法时立法团队的矛盾在最后法律条文的结果被趋于一致,导致矛盾湮灭使探知立法者意思不够全面的角度都是很难寻找到的。法意解释方法的特殊性在于该方法经过时间的流逝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探究立法者的主观意思(主观说)到探求该法律条文所包含的全部合理意思(客观说)。
此外,肖静昕同学总结了本书中目的,规范意旨等词在书中具体所指,并用图形方式表现了出来,同时也分享了她对书中一些比较难理解问题的梳理方法。
徐源宏同学的读书报告首先表达了个人对于三章内容的整体把握以及对章节之间对应关系的一点看法。就狭义民法解释学而言,他阐明了个人对于书中当然解释方法的一些概括分析,也着重对于目的扩张和扩张解释进行归纳和对比分析,并对文义解释方法的局限进行概括补充。
而后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和不确定概念与一般条款的价值补充的论述上,他又分别以文义和立法构想分别作为狭义解释、法律漏洞和制定法外法发展的界限,论述了许多自己的补充分析与创造性观点。
22时,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