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6月27日上午,夏县在莲湖公园举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启动仪式”,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黎明、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会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卫琰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负责人申林、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交警大队队委班子及公安局全体民警、各乡镇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各行政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交通安全志愿者等计400余人,启动仪式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乔红军主持。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卫琰军首先宣读了《夏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了从6月27日至7月2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确定了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超限超载、大货车不靠右行驶,乱停乱放、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农用车、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会峰做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全体民警:一是巩固农村交安宣传效果,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二是借助农村“三站三员”力量,加大对农村道路隐患的排查力度;三是强化路面管控,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杜英杰郑重向各级领导及全县人民提出4点承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分片包段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举措,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大打歼灭战,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路查路检,对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律上限处罚;四是通过劝导、严查、重处,确保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无牌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明显减少。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黎明在讲话中要求全体民警,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二是积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查处效果。
最后,副县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乔红军宣布“夏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
启动仪式结束后,30余辆警车,100余名民警,在交警大队队委成员带领下分赴辖区大辛路口、大侯路口、四董村口等三个重点路段开展集中行动进行严查。同时组织民警通过“五进”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活动,运城第一时间、河东公安报、黄河新闻网、黄河晨报、今日头条、夏县电视台、夏县人报等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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