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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昌南工业园区荣获首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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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1 23:58:28
近日
 
省政府发布
 
关于表彰第一届
 
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决定
 
我省共有60个单位被表彰
 
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榜上有名
 
通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申报推荐、考核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省政府决定,授予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授予昌南工业园区等12个工业园区“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授予西湖区南浦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称号。
 
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
 
一、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0户)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
 
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宜春钽铌矿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博能上饶线材有限公司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协讯电子(吉安)有限公司
 
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12个)
 
昌南工业园区
 
九江出口加工区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
 
萍乡安源工业园区
 
新余市渝水区新兴工业产业园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万载县工业园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南城县工业园区
 
三、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18个)
 
西湖区南浦街道
 
青山湖区塘山镇
 
濂溪区姑塘镇
 
都昌县土塘镇
 
珠山区新厂街道
 
芦溪县上埠镇
 
分宜县湖泽镇
 
余江县潢溪镇
 
南康区东山街道
 
兴国县潋江镇
 
袁州区南庙镇
 
丰城市梅林镇
 
弋阳县南岩镇
 
婺源县清华镇
 
井冈山市茨坪镇
 
吉安县凤凰镇
 
崇仁县白路乡
 
南丰县太和镇
 
昌南工业园简介
 
昌南工业园区于2001年10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6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南昌昌南工业园为省级开发区,2015年3月南昌昌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江西昌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位于青云谱区,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佛塔路,西至洪都铁路专运线,南至朱桥东路,北至广州路,批准的建设规划规模为2平方公里。
 
园区现共有企业2490家,其中,工业企业5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现代服务业企业697家,大个体1737户,用工数3万余人。主要以医药、农产品、冷藏、食品、建材流通行业为主。
 
昌南工业园位于城市副中心交通便利,距市中心3公里,距昌北国际机场30分钟车程,距南昌火车站3公里。
 
近年来,昌南工业园区狠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推动产业要素重组,积极探索工业4.0发展之路,在未来招商产业引进上将根据工业园实际情况,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就地改造,发展楼宇工业,做优做特都市工业;着重引进以物流、创意设计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以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为主的工业企业总部,都市工业楼宇经济。
 
自2017年4月,昌南工业园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一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单位以来,昌南工业园在省市区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督查组、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多次来园区调研指导,《中国劳动保障报》总编室主任陆占奇进行专题采访调研,此项工作的开展已经引起各级领导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下一步,昌南工业园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在省市区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做好沟通与对接,强力推进“省市区三级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力争探索出可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为促进青云谱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劳动保障报》总编室主任陆占奇来园区专题采访调研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金华来园区调研指导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督查组来园区督查指导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育星参加省调研组汇报会
 
劳动大讲堂进园区系列讲座活动
 
获得这个荣誉有啥好处?
 
省人民政府对获得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全省通报,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其中,获奖企业授予“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授予“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授予“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
 
获得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可以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条件
 
1.获得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A级以上资格;
 
2.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签订了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4.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5.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劳动法律、法规;
 
6.建立了工会组织,98%以上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企业工会达到“六有”标准,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7.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并积极有效地开展调解工作,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条件
 
1.园区95%以上的企业依法建立了企业工会组织,95%以上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
 
2.园区建立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并依法签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
 
3.园区建立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劳动关系协调窗口,增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配备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协管、劳动争议调解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园区内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均能在园区内得到有效化解。
 
(三)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申报条件
 
1.乡镇(街道)95%以上的企业依法建立了企业工会组织,95%以上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
 
2.乡镇(街道)建立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并依法签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
 
3.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劳动关系协调窗口,增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配备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协管、劳动争议调解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内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均能在乡镇(街道)内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