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消息,椰树集团凭借出格的包装画风和频打擦边球的宣传语多次招致争议,可谓火到“出圈”,这次又因被称作“卖身契”式的招聘条件重回公众视野。
早前,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一则招聘启事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其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此外,“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的说辞也令一众网友大呼“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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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
这引起多数网友质疑,椰树集团这条招聘涉嫌违反劳动法,企业不应该以强制征用房产的形式招聘员工,“包身工”“卖身契”等字眼在评论区刷屏。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中新经纬记者称,用房产偿还的本质就是用房产抵做违约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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