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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情爱走“捷径”?福建已有人被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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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11:56:56

 生活中总有些人办事情爱走“捷径”,殊不知正中骗子下怀。日前,永安法院审结一起涉案百万余元的诈骗案,被告人吴某对外谎称“关系多”、“人脉广”,并借机行骗,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www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经审查,2012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多次虚构其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以要投资开办公司、做进出口退税单生意等事由,先后从被害人蔡某华、颜某国处骗取钱款,用于个人赌博及支付借款利息等开支。
 
编造“假关系”,多次诈骗同一被害人
 
被告人吴某通过蔡某丽认识了被害人蔡某华(系蔡某丽的姐姐)。2012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得知其欲购买店面,便虚构认识某房地产开发商,以可以优惠价购买店面为由,邀请被害人蔡某华合伙购买店面,后被害人蔡某华将其住房办理抵押贷款后,通过其蔡某丽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60万元给被告人吴某。
 
2012年5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吴某虚构要在福州投资开办一家担保公司,便邀请并说服被害人蔡某华交付19万元进行合伙投资。2012年10月份,被告人吴某虚构合伙投资的担保公司开业需赠送礼品为由,向被害人蔡某华索要并筹得10万元。
 
2012年12月14日,被告人吴某虚构认识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以可以优惠价购买到商用住房为由,要求被害人蔡某华预先支付部分购房定金。被害人蔡某华便于当日将从其亲戚处借得的5万元交给被告人吴某,还将其亲戚吴某玲的银行卡套现支取了49500元一并交给了被告人吴某。
 
综上,被告人吴某共计从被害人蔡某华处骗取98.95万元,所骗钱款大部分用于赌博及支付借款利息。
 
以认识“某领导”为幌骗取投资款,赌性不改最终被抓获
 
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虚构其和子虚乌有的一名国税局领导投资做进出口退税单生意,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诱骗被害人颜某国一起投资,先后多次从颜某国处骗走人民币共计55万元。此后,被告人吴某以投资分红的名义陆续返还了18万元给被害人颜某国,余款均用于赌博等开支。
 
2019年2月18日,福建省仙游县公安局民警在仙游县汽车站内将被告人吴某抓获并移交给永安市公安局。
 
被判诈骗罪,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经永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要投资开担保公司、投资出口退税、以优惠价格购买房产等事由,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蔡某华、颜某国财物并用于赌博活动且无法归还,金额达人民币135.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诈骗违法所得人民币135.95万元,发还被害人蔡某华、颜某国。http://www.dashoubi.org/news/shwx/2020-06-05/133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