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忻州市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首轮动员和培训会在市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市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秀仁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今年5月,高检院决定在山西部分地区试点对监狱检察由派驻检察变为巡回检察工作。10月,高检院决定在试点省份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市院周东曙检察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市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省院要求,出台《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和《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工作人员纪律守则》。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并经周东曙检察长批准,市院决定于11月2日-16日,成立两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辖内山西省忻州监狱、原平监狱进行首轮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组长分别由白秀仁副检察长和白文光部长担任,成员包括控告申诉、检察技术及部分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优秀干警。
3日-4日,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利用两天时间,认真学习了高检院、省院关于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院对监狱首轮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白秀仁副检察长从首轮巡回检察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措施、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动员;白文光部长从贯彻学习张军检察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杨景海检察长在忻州调研时讲话的角度进行了再动员;王志方副部长从监狱检察与看守所检察的不同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解读;焦岩从监狱检察的内容角度为全体组员认真讲解监狱检察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巡回检察的工作方式。此外,还邀请忻州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朱艳萍、原平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郭未生为巡回检察组讲解监狱在刑罚执行和狱政管理、刑罚变更执行方面工作内容。
根据市院巡回检察工作安排,两个巡回检察组将于5日正式开始对辖内两个监狱的巡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