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军(职员)
前不久,“成都允许临时占道经营”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想要沿街边边吃串串”,希望加以推广。就在近日,陕西方面也推出了类似的人性化动作。
据报道,陕西省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对返城复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疫情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在不影响行人的情况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经营。
陕西此次对流动摊贩经营“开了一道口子”,是着眼于疫后社会活力恢复与经济复苏的因时而变式举措,也是为返城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前提下对特殊经营行为的特别许可。
疫情期间,在不影响行人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到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经营,这对流动摊贩经营对象而言无疑是利好,对提高居民生活便利程度、扩大就业、拉动生活消费而言也大有裨益。
很多时候,城市里面流动摊贩的经营者,都是些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人,包括一些下岗工人、待业对象、流动人口等。对于这些弱势群体而言,流动摊点经营不啻为一种自力更生和灵活就业的选择,同时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生活。鉴于此,与其简单一概叫停、一棍子打死,给予空间、因势利导是更优的做法。
而“流动摊贩可特许经营”,实际上也是城市管理者在治理上的更加人性化,在管理和服务上的主动延伸。借由此举,我们可以嗅到那种民生本位的政策善意,以及疫情特殊时期从扩大就业、助力复工复产、刺激消费等层面上的积极作为。
而如果能再向前一步,让“流动摊贩可特许经营”不只是特殊时期的“特事特办”,而成为日后常态,那释放的善意会更为可期。
事实上,如果能建立健全城市流动摊贩经营监督管理机制,对经营行为实行严格的报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设置前置要求的特殊许可,在居民聚集区和条件允许的场所,科学设置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公共场所管理的经营区域,并依法规范经营,流动摊贩也可以成为合格的经营对象和城市零售消费市场的科学补充。
无论如何,“允许临时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可特许经营”都颇具善意,也体现了政策应有的人性化温度,值得更多地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