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面塑是岚县群众在节庆活动和婚丧事宜中寄托祈福纳祥、尽善尽孝情感的一种古老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成功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进一步传承保护这项独具特色的艺术瑰宝,岚县第十二届面塑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决定在岚县第十二届面塑艺术节活动期间举办第二届面塑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8年3月31日——4月4日
二、比赛地点
岚县岚城镇文化广场
三、比赛办法
本次面塑作品大赛通过媒体宣传,邀请国内面塑(面花)艺人参赛,每人限参赛作品2件。比赛采用百分制,分网络群众评比和专家组现场评比进行。3月31日10时,由“文明岚县”公众平台将面塑艺人的代表性作品发布,进行群众网络评选,4月2日12时结束。4月3日,在岚城镇文化广场由省、市、县专家组成的评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网络评比按得票数一条龙排队,第一名100分,每后退一名,分数递减3分,网络得分的10%计入总分;专家组评比总分为100分,专家组评比得分的90%计入总分,两项合计总分为作品成绩,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有参赛作品4月4日集中在岚城北街展示并公开销售。
四、有关事项
1、各参赛艺人务必于3月29日9时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图片统一报送到岚县文化局办公室(水利局办公楼二楼),并带2寸红底照片2张,填写参赛报名表。
2、现场参赛作品(必须与电子版作品图片一致)于4月2日上午9时前送到岚城镇文化广场。
联系人:梁斌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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