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遏制香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营商环境,6月4日,湖北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携手院司法警察大队,联合县烟草局共同对城区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专项整治与宣传活动。
此次行动中,检查组深入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对商家的烟草销售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向小卖部商家详细讲解了烟制品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害,并强调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烟卡等烟草制品的重要性。为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检查组要求小卖部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制品的公告,并向店主发放了相关的宣传手册,商家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当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此次行动是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举措,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持续开展类似的检查与宣传活动,确保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侵害,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黄斯彦)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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