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发布所谓年度“航行自由行动报告”,共37次,涉及中国最多
五角大楼于4月1日发布2021财年的“航行自由行动报告”,累计在全球执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共37次,涉及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5次与中国大陆有关,1次与台湾地区有关。
这份报告的内容及其发表,足可以反映出美国的傲慢!
长期以来,美军单方面认为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海洋权利主张是“过度”的,因此需要通过定期和常规的军事行动,也就是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来挑战这些“过度海洋权利主张”。事实上,多名国际法专家都明确表示,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就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主权和管辖权的挑衅和挑战。
根据五角大楼这次公布的报告,其统计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美军一共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了37次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但没有公开具体行动的实施时间等信息。
《环球时报》记者在该报告的相关数据中发现,涉及中国大陆的次数最多,为5次,具体地区为南海(4次)和东海(1次)。涉及台湾地区的也有1次,地点在南海。
路透社消息,一艘美国军舰——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米利厄斯”号2021年11月23日过航台湾海峡。资料图
讽刺的是,五角大楼对自己的盟友也毫不手软。该报告显示,美军“航行自由”行动针对韩国实施了两次、针对日本一次,针对意大利一次,针对印度两次。
日本共同社4月2日猜测,针对日本的“航行自由”行动可能是指美海军第七舰队在2020年在对马海峡附近的行动。2020年12月,美海军补给舰“艾伦?谢泼德”号曾在“日本主张的对马海峡领海内航行”。
尽管面临各方反对,但美军在4月1日的声明中仍然强调:“只要存在超出国际法允许范围的航行和飞行限制,美军就会继续提出异议。”
中国外交部多次批评美国的所谓“航行自由计划”实质无非是美方凭借强大海、空力量以武力和胁迫手段推进其单方面主张。1979年美国抢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前推出“航行自由计划”,就是要在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维护美国军事力量出入各大洋的自由和机动性,挑战新的海洋秩序。这充分体现了美国企图主导海洋秩序以及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霸权逻辑和“美国例外”思维。
来源:环球网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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