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通报称,衢江一男子近日从中风险地区回衢江后,刻意隐瞒行程,有意回避公安、疾控部门的流调电话,并私自外出闲逛,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通报称,经查实,衢江男子魏某于2021年12月31日晚从宁波北仑返回衢江,当时宁波北仑已检测出有新冠病毒阳性患者。2022年1月1日上午,衢江区疾控中心接到宁波北仑的流调通告,立即致电魏某告知其按要求做好隔离并配合流调工作。
魏某在明知所有该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衢后需要做好居家隔离并向所在村社组织报备的情况下,为躲避隔离,拒不执行政府防疫决定、命令,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有意回避接听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衢江区疾控中心及政府防疫工作人员的流调电话,且未经允许私自外出闲逛至当晚7时许,直至被衢江区疾控中心人员发现,并立即对其采取隔离措施。
1月19日,魏某因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的决定、命令,被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记者 吕新文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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