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两份报告都有个共同的关键词: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并且,在报告内容中,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都相当重视。
这不难理解,因为民营经济一直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光在去年,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全省66.3%的生产总值、73.9%的税收、82.1%的外贸出口、87.5%的就业岗位和拥有92.3%的企业。
从两院报告中的两句话,就能感受满满的诚意。
省法院报告中,是这么一句话:总结温州、台州、丽水等地试点经验,发布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依法帮助“诚信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重新创业。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这事其实已阅君之前聊过。
去年12月初,为了介绍这个工作指引,浙江省法院专门召开过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介绍为什么要推进个人破产制度的原因: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脱离债务枷锁、东山再起的出路。
像龙游人张某夫妻,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产生了巨额债务,累计高达1000余万元。虽然两人一直在想尽办法,但没有能力清偿巨额债务,在申请个人破产后,两人只需偿还剩余300余万元债务本息。
当然对于想借此逃废债的“老赖”,在去年12月初的那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也表过态:债务人若利用此项制度进行逃废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中不难看出:个人破产制度,通过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给予有条件的债务豁免,能推动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导向。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则是这么一句话:更实更优保障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指的是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范围相当广。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介绍不少这方面的工作:修订检察机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21条”,还对涉民营企业“既不移送起诉、也不撤销案件”的刑事挂案,开展专项清理。同时还回应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查处难的呼声,部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
这些问题,都是企业相当关注的问题。
去年,浙江有一位县委书记还收到过来自企业家的信,信里称在不少企业内部存在着采购拿回扣、业务员变相拿好处、网上销售变相通过促销以及广告等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等内部贪腐问题,但凭企业自身的能力,很难找到对应的好办法,希望党委召集法律专业人士,为企业找到好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后来由当地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一起出台了意见,合力为民营企业注射“廉政”疫苗。
去年10月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列出了15个中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杭州、衢州、宁波都名列其中。
这份报告相当重磅:它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由国家发改委发布,而且这部报告是基于对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做出的,覆盖了31个省(市、区)的众多城市。
入选的标杆城市中,除了浙江这些地方外,还有北京、深圳、广州、上海、厦门、南京、武汉等。在这么一个重磅报告中,浙江能五分天下有其一,不夸张地说,真是相当了不起。
其中司法机关功不可没,省法院工作报告中就提到,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法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3个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指标。
那么,今年浙江的法院和检察院会采取什么措施呢?两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不少,像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民法典,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等。
众所周知,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金字招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肥沃土壤,是加速要素集聚的强大磁场。相信随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类要素会不断聚集,人们乐于在此创业兴业,浙江的未来也会随之变得越来越光明。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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