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登封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总结暨任前谈话会,总结内设机构改革成果,确保新任职中层干部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登法改革发展合力。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会,党组副书记梁运奇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万儒宣读了《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王真理等43名同志法律职务的通知》及《登封市人民法院关于刘鹏、马娟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并通报内设机构改革后庭室组建情况。
随后,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人员任前廉政谈话会,党组书记、院长郭晓堃强调:这次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从法院大局出发、从工作需要出发,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是经过了通盘考虑、反复沟通、充分酝酿、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并就如何带好团队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学无止境,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到先学先做,学政治和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学审判、调解、执行技巧和艺术,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学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学写作和调研,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调研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二是聚力团队建设,实现队伍提升。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注重人文关怀,保护和调动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踏踏实实落实好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同时从审务、政务、党务入手,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努力锻造一支“高效、廉洁、和谐”的团队。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全院干警要继续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以高标准、严要求守护良好的政治生态,以“零容忍”的态度擦亮登封法院的廉洁名片,以争创全市法院“排头兵”的勇气和实绩,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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