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市检察院、市水利局、沁阳沁河河务局联合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席会暨两法衔接座谈会。会议由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赵三才主持,市副市长、副总河长卫国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开始前,举行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官联络室揭牌仪式,由副市长卫国宾和检察院检察长张建民进行揭牌,张建民检察长宣布:沁阳市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官联络室正式成立。
会上,检察院副检察长祁国强宣读了《沁阳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实施方案》,沁河河务局局长张星超介绍了沁河“清四乱”情况,水利局副局长原吉祥介绍了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张建民提出:要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搞好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推进我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卫国宾强调,各相关单位一是要提高认识,坚决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促进全市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我市河道“清四乱”工作的重点问题是乱堆和乱建,特别是沁河、丹河更为严重。河道采砂方面,丹河、逍遥河、仙神河等山洪河道,水利局、河务局和各乡镇办事处要联合执法,齐心合力、严格监控、严密防范,杜绝违法采砂行为,对非法采砂造成严重生态危害的,要移交检察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三是要齐抓共管,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五到位”,即领导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完善到位、工作力度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并要求各级河长办对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即将开展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技术评估大纲,逐条逐项对照,完善相关材料,做到资料齐全,工作有亮点,特别是“清四乱”认真做好自评估和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市年终考核评估。
下一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与检察机关一起,抓好全市“清四乱”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流域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用实际行动践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庄严承诺。
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制办公室、沁阳沁河河务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副总河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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