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博野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了集中强制执行“利剑行动”,拘留被执行人1人,扣押轿车1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
早上6点40分,天刚刚亮,博野法院执行局长冯哲辉带领十余名执行干警、三辆警车整装待发,准备前往程委村、李家陀村进行集中执行行动,浓重的大雾十米外不见人影,但恶劣的天气并没有影响执行干警们的斗志。
在此次执行中被执行人田某某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田某某因种植需要,向博野县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万元,但到期不还,在我院依法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田某某以拒接电话、出门躲避等方式规避执行,导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找不到其人。
7点30分左右,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地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田某某,并发现其家门前有一辆大众POLO轿车,经核实,此车在被执行人田某某名下,执行干警依法对田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并扣押其轿车。
今年以来,博野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十二人,扣押汽车两辆,帮助申请人挽回损失50多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威慑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立法治博野、诚信博野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