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2018年度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静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干警以及14名刑事被害人或家属参加了本次活动。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及亲属的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让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心回暖,重树生活信心。
李静介绍了隆阳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进行了讲解。最后表示,该院将继续关注刑事被害人家庭状况,大力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希望各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要将救助款用到刀刃上,树立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振作精神,早日走出阴影,好好生活。
受救助对象马某满、张某某、张某等六人作发言。马某某的父亲(法定代理人)马某满:“今天我代我女儿马某某领到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心情无比激动。感谢各级党委政府,感谢政法部门,使我一家对生活又充满了信心”。受救助人马某满、杨某某、王某某、某某、余某某送上了锦旗,表达了对政府和该院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