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佳木斯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在市环保局会议室召开。
秋收临近,新一轮秸秆禁烧战役也在我市拉开序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杨海峰介绍了我市的相关情况。
他介绍说,每年的9月15日至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为秸秆露天焚烧禁烧期。一年一度的秋收季马上到来了,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又一次摆在了我们面前。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由于我市农业生产产生的大量秸秆不能完全实现综合利用,以及对露天焚烧的查处和惩治还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我市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治。特别是去年“十九大”期间,我市因发生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引发了重污染天气,被环保部约谈,教训十分深刻。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和动员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更加扎实、深入、细致地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野外禁烧工作。
建立了佳木斯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建立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科学设置管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加强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机构及网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机制,最终形成党委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体系。
建立了分四级网格。在市级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二级网格单位要成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分片逐级包抓落实,实行全天候不间断专人巡查,紧盯“第一把火”,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单位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根据农作物种植结构,科学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管理对象,制定检查计划,并实施直接管理。建立应急灭火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确保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处置。
在村(社区)行政区域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在日常巡查发现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情况时,及时制止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对上级网格交办的任务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和报告。确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
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制度,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同时实行严厉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问责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制度未建立和落实不到位,对禁烧期间发生焚烧火点进行问责。依据禁烧期间内及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时期火点数量多少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我市也即将出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增设了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考核,同时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处罚规定。为此,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佳木斯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目标管理责任书》。
杨海峰还说,我市拟于近期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秸秆禁烧会议,还成立了由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农委、林业局8个部门分别牵头的督导组,拟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7日至12月10日两个时段分片开展督查,紧盯“第一把火”,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对各地贯彻落实网格化管理情况、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庆还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