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铁东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时提出的“谱写美丽中国的吉林新篇章”要求,坚持生态宜居示范区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转变观念——筑牢发展理念
铁东区认真贯彻“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深深根植于社会发展的全程。省委省政府在“三个五”发展战略中明确要求,要突出发挥吉林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转化,加快绿色发展。十九届三中全会后,更加意识到抓环保就是抓民生,当前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就是环保问题,把“五位一体”和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全区正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企业创新,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加大环保投入,让企业向精细化发展,彻底改变过去粗放式发展。目前,全区有4户污染企业作出了退城进区规划,查封了4户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在《铁东区十三五规划》中,对未来五年全区环保工作的奋斗目标、工作举措都作了详细部署,力争5年内让铁东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空气更清新。
强化组织建设——构建协同推进新格局
铁东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夯实党委和政府责任,逐渐转变了党委和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角色,从过去环保工作由单一的环保部门为主,转变为以政府推动为主,现在又由政府推动转变为以党委主导为主。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就《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区政府党组先后成立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领导机构,为扎实推进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有效快速整改,成立了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网格管理体系,在全区4个乡镇(49个村)、8个街道(38个社区)、1个经济开发区,共设立206名生态监督员,营造了人人参与环保、人人重视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完善考核机制——加快环保责任全面落实
铁东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强化考评、激励与追责,引导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环保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责任监督,强化监察结果运用,将履行环保职责情况向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及时通报情况;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格公正追责,从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格局,加快推动了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
加大综合施策——推动生态有效治理
配合市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城市周边17家采石场进行关停。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淘汰燃煤小锅炉。2015年到现在,共取缔锅炉281台;全面禁烧秸秆。充分利用宣传渠道全面动员宣传,设定禁烧范围和重点区域,明确责任人,在辖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烧;治理扬尘污染。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29辆扫洒车,对全区60余条主次街路进行喷水洗扫,将洒水吸扫、降尘抑尘工作实现了常态化;整治餐饮业油烟。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烧烤,餐饮业排烟、排油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目前辖区内734家饭店已基本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各级河长巡河行动,仅2018年以来,区级河长巡河58次,乡镇级河长累计巡河1015人次,村级河长巡河累计2226人次。同时,出动各种车辆781台次、人力1614人次,清运垃圾8962余立方米,全区河道基本实现清洁卫生、无垃圾随意堆放;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养殖企业全部搬迁。动物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区4个乡镇都建设了病死无害化处理池,先后有17个养殖场建设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抓住重点症结——集中开展环境整治
在全区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收到了显著成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陆续制定出台了《铁东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专门制定了《铁东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评比奖励办法》。今年,又拿出200万资金,购买了2000个垃圾桶和5台垃圾运输车;并在每个村屯设立长效保洁员,“户分类、屯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常态化,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卫生实现了全天保洁。开展了林地清收专项行动。从2012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320万元,出动5000多人次,开展林地清收专项行动。目前,全区已经完成了1.5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