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态恢复性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落实好《“补植复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更好的保护荔波生态环境,8月6日上午,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2018年“补植复绿”工作联席会,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补植复绿过程中补植金的收缴及补植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展开热烈的讨论。会上,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所收缴的补植金只够用于前期补种,后期林木维护所需费用存在缺口;二是补种的林木存活率低,需要加强后期的维护,但林业局人力不够,建议聘请第三方造林机构进行补植;三是补植复绿基地选址难寻。
针对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局提出的问题,荔波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文义指出:一、在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中,对于行为人自愿进行补种的,由林业局对其补种情况进行监督,在案件处理上作为其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二、对行为人不愿补种的,行为人可以通过缴纳补植金,由林业局牵头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补植;三、补植金由第三方作出方案进行预算,最终由林业局来审核,补植情况由林业局进行跟踪监督;四、林业局加强与有适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的村组进行联系,争取落实地块,作为补植复绿基地。
最后,与会人员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为守护好荔波这颗璀璨绿宝石,开创荔波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