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长兴岛法院深入辖区长兴岛、交流岛街道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宣讲活动,向所辖街道书记、司法助理,辖区村书记、人民陪审员、调解员讲解上级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特别讲解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提高辖区领导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了解“执行不能”相关知识。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长兴岛法院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狠抓执行执法办案,强化强制措施运用,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通过半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执行难问题成因复杂,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诸多因素,客观评价执行工作、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各界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
为此长兴岛法院在所辖街道、村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宣讲活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丛世有亲自带队深入街道、村进行宣讲。宣讲内容包括“介绍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解读省、市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法院执行不能”四个方面,法院相关领导、法官等工作人员和长兴岛、交流岛街道书记、司法助理,辖区村书记、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加。
交流岛书记李保敬强调部署基层组织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丛世有就长兴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作了介绍。他指出,在长兴岛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全院人员凝心聚力,攻坚执行难,以“5+2、白加黑”的工作姿态,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保障,开展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工作。通过法院和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营造全区支持执行、理解执行的良好氛围;
长兴岛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丛世有主持宣讲工作,介绍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强调本次宣讲意义重大
根据宣讲安排,为帮助大家直观了解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播放了视频短片,短片内容主要围绕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法律后果,展现“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现实状况。
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重点宣讲法院“执行不能”,在讲到“执行不能”案件形成的原因时,着重强调债权人自身的因素不容忽视,在利益驱动下,明知投资风险很大,但心存侥幸仍进行投资,其结果是债权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社会风险。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按照“终本”规定完善工作程序,畅通在发现财产时及时恢复执行的渠道。同时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救助体系建设。
分管执行工作负责人宋玉峰宣讲法院“执行不能”
宣讲结束后,还征求了街道和村书记、陪审员和调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大家表示法院成立以来,工作力度大,与基层联系较多,作风扎实,各类案件的办理均能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提出希望法院围绕“民间借贷风险”“财产保全须知”和“执行不能”等内容印制宣传册,发放到街道和各村,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此次宣讲有利于人民群众客观评价执行工作、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长兴岛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运用,不断强化网络查控功能,全面落实信用惩戒、持续推进执行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