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提供优良的消费环境,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7月23日双阳分局召开推进“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座谈会。
针对当前新《消法》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仅限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远程购物,实体店售后服务执行的是“国家三包规定”,没有对线下实体店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明文规定实际情况,双阳分局按照国家、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区域内商家线下销售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集思广益,研究路径,谋划办法,持续将此项工作推向深入。
此次座谈会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座谈。一是自愿原则。活动坚持经营者自愿公开承诺为前提,此次参会的人员均为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前期已经承诺“对于商品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消费者购买7日内不满意就退货”10家参创商场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及商家意愿逐步扩大“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范围。二是制作样本。为了便于各商场建章立制,将“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化、规范化,分局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结合其它地区先进经验,根据双阳实际,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样本,供各参会商场参考。三是强化解读。对《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样本进行解读,重点对经营者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运用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流程等进行系统讲解。下一步,将派工作人员深入10家商场,指导各商场根据实际情况,将各商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条目化,制作出符合本商场实际的《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四是互动交流。座谈会现场,各商场对建立该项制度以及具体实施细节发表了看法,尤其是针对平衡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防范滥用无理由退换货以及其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于整体推进此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参照意义。
双阳分局副局长池海平表示,参会商场前期做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行为值得肯定,充分体现了参创商场的积极态度和信心。同时对双阳区践行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释。此次会议是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必要之举,为全面倡导商业零售企业推行线下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奠定了基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