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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大手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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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2 10:02:23
2018年7月21日,第六届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四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会议围绕“国际儿童网络保护”这一主题开展。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才实践基地”在致诚公益团队挂牌。每年暑期,致诚公益都将接收来自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海外实习生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国内大学的大学生组成“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望广大青年法学学子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比较研究过程中,不断提升公益法律素养,增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着和践行者。
 
第六届大学生公益法国际研讨会,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卢春龙教授致开幕词。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儿童网络隐私保护”。快捷的网络生活给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前所未有地冲击了儿童的隐私权益。儿童由于辨识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弱,更易遭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其个人隐私在网上频遭泄露,这些问题使得儿童网络隐私保护迫在眉睫。网络的发展、对儿童网络隐私相关问题的关注,也使得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成为世界各国的研究热点。相对西方来说,我国对于儿童网络隐私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来自中国的学生围绕《全球化视野下中国儿童网络隐私保护问题研究》做了成果分享。通过对关于儿童网络隐私外文文献的研读和梳理以及大量实证研究,分析了儿童网络隐私保护现状,进一步探究儿童网络隐私管理情况,从而剖析儿童网络隐私关注及儿童网络隐私法律保护的困境,基于以上研究探索保护儿童隐私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以期为网络环境下的儿童隐私权提供更为全面、完善的保护。
 
来自美国威廉•玛丽学院的学生就《美国儿童网络隐私保护制度》进行了分享。在美国,儿童网络隐私权保护日益受到关注。在去年,有100万多名美国儿童成为身份欺诈的受害者,其中三分之二的受害者年龄在0至7岁之间。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儿童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甚至是“智能”玩具获得更多的互联网访问权,儿童网络隐私面临着更大威胁。美国是否已经采取相应行动来保护儿童的互联网隐私?是否应修订儿童网络隐私权保护法?
 
展示过后来自美国前德州第九届行政司法地区高级法官WilliamC.Dodson教授对该主题做出了点评。
 
第二单元的主题围绕“儿童网络沉迷”展开。近年来,儿童沉迷于网络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关注度极高的问题。各种矫治策略层出不穷,来自中国的学生围绕《对当前中国儿童网络沉迷治理机制的探究与反思》,并基于中国实践中典型的四种儿童网络沉迷治理方式展开分析:网瘾矫治、防沉迷机制、家长监管机制以及网吧准入的年龄门槛。网戒旨在戒除已经形成的网络沉迷,但普遍粗暴的管理手段和过激的矫治方法引发了一系列案件和社会问题;防沉迷机制通过实名制登记、游戏收益递减等手段直接限制未成年人登录网络游戏的时间;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为家长监管和控制儿童沉迷网络的程度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而网吧准入的年龄门槛因被纳入法律规定且由国家强制执行而具有最广泛的现实意义。上述治理手段虽有一定成效,但也在实践中暴露出了各种缺陷甚至负面影响。因此,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国建设更行之有效的儿童网络沉迷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来自美国威廉•玛丽学院的学生就《美国儿童网络成瘾现象——以个人和政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享。在美国,相关人员提出网络成瘾特性的表现是:过度专注于互联网;需要用越来越多的时间上网以达到满意;不成功的控制,削减,或停止互联网使用的努力;在试图减少或停止互联网使用时焦躁不安、喜怒无常、沮丧或烦躁;并在网上停留比原先预想更长的时间。尽管这些症状可能在旁人听起来像是精神紊乱,但在美国,网络成瘾没有被归类为精神类疾病。
 
分享结束后,来自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莫里茨法学院Paul Rose教授、及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中国部主管周遵友博士做了总结点评。点评嘉宾对学生们的研究成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第三单元的主题围绕“儿童网络欺凌”展开。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的发展再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相比于传统的校园暴力欺凌,网络欺凌更多样的手段、更广泛的客体以及更严重的伤害,成为了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又一大障碍。来自中国的学生就《当代中国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与防范对策》展开了叙述。他们从网络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两个角度出发,归纳出网络欺凌的特点以及它与传统欺凌的区别,详细论述网络欺凌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最终落脚于青少年应该如何自我防御网络欺凌和网络欺凌的预防措施。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发声,让更多的人正视网络欺凌和网络欺凌的预防措施。
 
来自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的学生围绕《澳大利亚儿童网络欺凌——社会对儿童网络骚扰现象呈上升趋势的反应》,指出超过90%的澳大利亚5-14岁儿童能够良性使用互联网,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社交媒体对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有很大的影响,但也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恶意地针对年轻人。这些活动的负面影响,构成了“网络欺凌"的含义,在本质上是深远和破坏性的儿童往往特别容易受到网络欺凌的影响,因为他们还没有具备精神和社会技能,无法以有效的方式应对这种伤害。此外,儿童更可能通过网络欺凌他人,因为他们无法理解其行为的全部影响。澳大利亚有许多不同的方法来打击网络欺凌或儿童,但国际机构建议澳大利亚采取更全面的措施,在儿童网络欺凌问题中贯彻《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互联网企业在儿童网络保护中的责任”。随着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网络在生活中的不断渗透,未成年人过早接触网络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鉴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保护儿童网络安全也成为整个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难题。来自中国的学生围绕《中国语境下互联网公司关于儿童网络保护责任的研究》,他们认为通过法律来规范互联网企业行为,通过限制互联网市场直接的参与者来保障儿童在互联网中的权益,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他们重点从五个方面来论述互联网在网络儿童保护中的责任,分别是儿童网络准入责任、净化网络环境责任、儿童隐私保护责任、反馈和政府合作责任以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讨论互联网企业在中国当下的儿童网络保护中需要承担的责任。
 
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激增为儿童交流、学习、获取娱乐和表达自己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来自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的学生围绕《实体企业在儿童网络方面的义务——畅谈澳大利亚立法前景》介绍到,在澳大利亚,互联网已成为许多年轻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信息和通信技术,特别是社会媒体服务使用的增加,导致儿童在网上分享和查看大量内容。儿童特别容易分享和查看内容,而不考虑其后果。因此,保护儿童不受不必要的接触、欺凌、不适当的内容和侵犯隐私权变得越来越困难。向儿童提供在线服务的商业实体,如社会媒体服务,在其保护儿童网络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地位。澳大利亚政府认识到这些企业在网上维护儿童权利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采取了立法措施,鼓励和要求企业努力保护儿童网络权利。
 
来自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的Rhona K.M.Smith教授对学生们的发言给予了点评。通过嘉宾们的点评和提问,同学们进一步加强了对研究课题的理解,发现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论坛闭幕环节,论坛主办方给参加论坛的同学们颁发了优秀实习实践证书。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王强副教授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