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齐齐哈尔管理局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等有效措施,切实将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9日,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召开了尽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文件,听取了国土、住建部门和各农(牧)场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情况汇报,国土、住建部门分别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拟定了整改措施,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管理局主管领导在讲话中强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是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一是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职,负责调查摸底、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会商会签,逐个项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做到分类统计、建立台账、限定时间、逐一销号。各农(牧)场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报管理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要注重时效。开展工作不要拘于形式,只要能解决问题就是好措施,农场正职、部门正职要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回迁安置和历史遗留工程竣工备案办公室、项目认定意见管理办公室、不动产登记办理办公室要主动作为,靠前指导,深入农(牧)场逐个项目研究解决办法,并推动实施。三是要严格兑标。与各农(牧)场签订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不动产登记发证目标责任状》,农(牧)场场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对责任状确定的年底前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全场实际已竣工项目的100%和全场达到发证状态项目应为历史遗留问题建设项目总户数的90%的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会议为期半天,管局领导、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农(牧)场场长及国土所、建设科负责人、不动产中心负责人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