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办案责任,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推动我院“法治建设年”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7月12日,按照王连华检察长的指示,在王利民副检察长的主持下,召集我院包括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在内的8名员额检察官在我院四楼检委会会议室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我院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参与进来。市人大代表葛天龙、张大伟,人民监督员万兆玉、刘明应邀参加了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评查首先由案管工作人员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对所有业务科室2018年上半年所办结案件进行随机抽取,查看案卡填录是否完整,案件信息是否公开,办案期限是否超期,法律文书制作是否标准等;然后结合副卷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评查,实体方面主要是看定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是捕后不诉、诉后判无罪的情况等。程序方面主要是看是否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权利是否告知、询问、讯问笔录是否按要求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为了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加深入、细化、有章可循,案件管理中心精心拟定了《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计划》、《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表》及《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告知书》。
会上,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付兴华首先向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员额检察官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评查工作的范围、方式、评查标准和评查要求等。随后,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员额检察官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从案件目录表中随机抽取案件,结合调阅的卷宗材料进行评查,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对案件展开评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文明规范办案给予高度肯定,同时也提出个别文书、笔录中存在错别字的情形,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后期整改,促进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司法公信力,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本次评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权责统一、注重效果的原则。通过发现和评析问题,提出评查意见和建议,发挥“纠错、问责、引导”的作用。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管理中心已及时将《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告知书》下发到承办人手中,并要求承办人将质量评查情况整改报告及时上交到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将就评查出的问题结合整改报告进行评议。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全方位把握,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