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浦江镇于7月11日召开《集资条例》培训暨清产核资工作布置会。镇经发办工作人员、各镇属公司(企业)负责人、财务,各村书记、报账员,村委派会计等相关人员参会。
培训邀请区农经站站长沈雅林作《集资条例》及《示范章程》解读,分析了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的现状、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同时针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相关内容及如何填报、填写等问题进行讲解,并指出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将全面清产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摸清查实农村集体资产现状、记录在册。
培训会后我镇经发办副主任康頲就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做了相关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