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青少年儿童的求知欲,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委员会自2003年起,每年举办文化艺术展评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四届。展评活动共收到来自34个省、市、自治区以及16个国家和地区的作品,吸引着数以万计的青少年儿童积极参与。
在总结历届展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我们将在重庆开展举办第十五届大型展评活动分赛区,即日起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征集作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会
文化部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文化交流部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青少年文化艺术品牌发展中心
少年维特(重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电视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教育网络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凤凰卫视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环球网国际艺术网新浪搜狐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书画报中国儿童报
顾问专家
彭佩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许嘉璐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
顾秀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张思卿全国政协原副主席
柳斌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
陶西平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主席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
作品类别及要求
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语言(含外语才艺)、武术等。
(表演类设立重庆分赛区现场比赛,比赛地点,时间待定,报名地点为各大培训中心)
评选流程及奖项设置
一、重庆赛区进行初评、复评,评选出可晋级参加全国现场总决赛的获奖者;
二、全国现场总决赛设个人、团体、教师奖项,由国家领导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三、全国现场总决赛设最佳组织单位奖,有国家领导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获奖作品将编入由文化部原部长贺敬之题词的《获奖作品集》,具有重要的收藏价值;
五、全国现场总决赛获奖者可优先参加当年展评委国际交流活动。
重庆赛区现场比赛项目要求
一、声乐类
参评组别:
幼儿组:4~5周岁(2013年~2014年出生)
2011年组:6周岁(2012年出生)
2010年组:7周岁(2011年出生)
2009年组:8周岁(2010年出生)
2008年组:9周岁(2009年出生)
2007年组:10周岁(2008年出生)
2006年组:11周岁(2007年出生)
少年组:12周岁及以上(2006年及之前出生)
组合A组:4~6周岁(2012年~2014年出生)
组合B组:7~9周岁(2009年~2011年出生)
组合C组:10周岁及以上(2008年及之前出生)
1、舞种多样:民族舞、拉丁舞、流行舞、古典舞、芭蕾舞、等等。
2、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舞台表现力9分(服饰、形象各0.5分)
3、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优秀文化及时代特色。
4、单人、双人、三人节目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30秒之内;团体类4人以上作品时长可适当延长至6分钟
二、少儿语言才艺表演大赛
参评组别:
幼儿组:4~5周岁(2013年~2014年出生)
2011年组:6周岁(2012年出生)
2010年组:7周岁(2011年出生)
2009年组:8周岁(2010年出生)
2008年组:9周岁(2009年出生)
2007年组:10周岁(2008年出生)
2006年组:11周岁(2007年出生)
少年组:12周岁及以上(2006年及之前出生)
团体A组:4~6周岁(2012年~2014年出生,2人及以上)
团体B组:7~9周(2009年~2011年出生,2人及以上)
团体C组:10周岁及以上(2008年及之前出生,2人及以上)
1、题材多样:诗歌、散文、故事、相声、小品、小戏、音乐剧等等。
2、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语言9分(发音标准,技巧,对作品理解、作品的完整流畅表现力等);服饰、形象各0.5分。
3、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优秀文化及时代特色。
4、单人、双人、三人节目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30秒之内;团体类4人以上作品时长可适当延长至6分钟。
5、背景及音乐要求:音乐统一使用MP3格式文件,视频背景统一使用MP4或MPG格式文件请各老师在报名时直接将音乐统一收取并发送给组委会邮箱:465358928 qq.com(发送文件名称请修改为如:张XX+节目名称)
三、少儿舞蹈表演大赛
参评组别:
幼儿组:4~5周岁(2013年~2014年出生)
2011年组:6周岁(2012年出生)
2010年组:7周岁(2011年出生)
2009年组:8周岁(2010年出生)
2008年组:9周岁(2009年出生)
2007年组:10周岁(2008年出生)
2006年组:11周岁(2007年出生)
少年组:12周岁及以上(2006年及之前出生)
团体A组:4~6周岁(2012年~2014年出生,2人及以上)
团体B组:7~9周岁(2009年~2011年出生,2人及以上)
团体C组:10周及以上(2008年及之前出生,2人及以上)
1、题材多样:诗歌、散文、故事、相声、小品、小戏、音乐剧等等。
2、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语言9分(发音标准,技巧,对作品理解、作品的完整流畅表现力等);服饰、形象各0.5分。
3、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优秀文化及时代特色。
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按组别、类别分设星光代言奖、金奖、银奖、铜奖,并获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星光代言奖、金奖选手,将由专家评委现场颁发奖杯;团体参评的节目,每位选手可分别获相应荣誉证书和奖杯。
2、比赛先按类别分组,再按年龄分组。单项类别参赛节目数少于10个,则不分组评比;
单项类别参赛节目数少于5个,将不分类别,与其对应的类别合并评比。
如第一名达不到特等奖或金奖水平,此组特等奖或金奖作空缺处理。
3、指导老师获相应的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单位获最佳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