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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资格进行鉴定补考的通知

文章来源:大手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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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6 14:37:59
各县市区(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鉴定所:
 
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资格进行鉴定补考的通知》(鲁人社鉴〔2018〕1号)要求,决定对我市2018年1月20日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资格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鉴定补考,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的电子商务师于2018年3月24日对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进行一次补考。具体报名日期,请考生随时关注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或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
 
二、补考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按已取消职业的证书打印流程,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后另行打印证书。
 
三、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的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目录外职业的补考,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为准,有关补考安排将另行通知。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