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类犯罪的司法认定是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准确认定诈骗犯罪,促进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6月17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讲堂第二期“以裁判者思维审视诈骗类犯罪的认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17教工之家举行,本次讲座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湖北省刑事审判业务专家王艳主讲。iii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本次讲座也是本学期国家级一流课程《刑事实例研习》的课程内容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级一流课程《刑事实例研习》教学团队负责人何荣功任主持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级一流课程《刑事实例研习》教学团队教师赵慧,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一流课程《刑事实例研习》教学团队教师李少波任与谈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金林、李颖峰、敬力嘉、特聘副研究员蔡颖、本硕博同学以及来自武汉市司法机关、其他高校、律师事务所的同仁共百余人到场交流学习。
晚上18时30分,讲座正式开始。何荣功首先对王艳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到场嘉宾和专家学者。
王艳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由刑事裁判者的思维导图引入,她简要介绍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指出刑事裁判者应自觉保持客观中立,通过案件事实的查明架起事实与法律之间的桥梁,让法律事实尽可能接近客观事实。诈骗犯罪的司法认定是讲座的重点部分,她重点归纳了裁判者在诈骗类犯罪认定中应把握的两个重点,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诈骗对象和犯罪金额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证据裁判规则的运用、特殊行业中诈骗行为的判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分。最后她对新时代法科学生的自我修养提出了期许,指出尊法崇法,坚守本心,常怀悲悯,保持谦逊是法律人应当具有的品行和美德。
在与谈环节,赵慧回顾了王艳的讲座内容,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对于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强调刑法的适用,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
李少波提出,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功底非常重要,并重点围绕诈骗犯罪中的证据认定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发表了看法。
到场学生围绕讲座内容踊跃提问,主动分享对本次讲座的学习体会与感想。针对提问,王艳一一予以耐心回应和详细解答。本次讲座不仅深入讨论了诈骗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更是让大家体会到刑事司法的责任与使命。
讲座尾声,何荣功用“知识”“美德”“感谢”三个关键词作学术总结,对王艳的敬业、专业和对本次讲座的用心、用情表达了衷心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