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台北11月11日电(评论员 林淑玲)台湾民众党拟将嫁到台湾30年的陆配徐春莺列入不分区“立委”名单,陆委会搬出《“国籍”法》强调陆配欲担任公职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被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炮轰是搞“两国论”。接下来,若徐春莺被列入安全名单,也当选了“立委”,却因此无法就职,这应是民进党与法理“台独”最近的距离。
针对该案,陆委会本周四例行记者会仅回应表示,按照法令规定,当选任职时,应依法放弃他国国籍。对外界质疑搞“两国论”,陆委会则表示是将单纯法律说明无限上纲所做的不必要推想。
陆委会对陆配从政搬出来的《“国籍”法》第20条第4项,条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然而依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也是“中华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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