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法治网接受采访。 韩毅 摄
□ 本报记者 赵颖
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挂牌成立、多措并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成果凸显……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
助力民营企业守法前行
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保障发展责无旁贷。郑新俭指出,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自觉能动履职,以少捕慎诉慎押、“挂案”清理、企业合规改革为发力点,全力依法护企业、卸包袱、促治理,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在依法追究责任的同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努力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为助力企业卸下包袱轻装前行,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对于长期搁置、悬而未决的“挂案”,最高检积极探索破题之策,开展了两轮针对涉民营企业“挂案”的专项清理工作。在与公安部联合开展的第二轮专项清理中,各地共排查出6900余件涉民企刑事“挂案”,目前已清理6200余件。
“发挥企业合规作用,让涉案企业知错能改、合规经营,做好源头治理的‘后半篇文章’。”据郑新俭介绍,最高检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2020年3月,最高检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2021年3月第二期试点范围扩大至10个省份。截至2021年11月,10个试点省份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25件。
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
“去年,检察机关巩固拓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果,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常态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郑新俭说。
2021年,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1月至11月,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3万余人,起诉集资诈骗罪1800余人,会同公安部持续对36起涉网贷平台、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洗钱是各类犯罪滋生蔓延的温床,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以洗钱罪起诉案件数同比上升1倍。
“三号检察建议”的重点是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更加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金融机构提出检察建议,依法推动完善相关地区或领域金融监管。截至2021年底,有14个省级检察院共发出19份检察建议书。
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完善了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被视为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
郑新俭说:“驻会检察室成立后,第一批向21个省级检察院交办127件案件。康美药业、康得新、北八道等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案件的指控,向资本市场释放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加大打击电诈犯罪力度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受害人群范围广,有的专门诈骗老年人的养老钱、看病钱,有的专盯青少年进行诈骗。”郑新俭介绍说,2021年,检察机关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电信网络诈骗关联黑产犯罪,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断流”“断卡”行动,阻断电话卡、银行卡非法交易和犯罪分子非法出境通道。加大对“养老诈骗”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办理境外犯罪、涉“两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在依法从严打击骨干分子和“金主”的基础上,对于受蒙骗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的人员,特别是在校学生,坚持以教育、挽救、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加强管理,帮助其悔过自新,重归社会。
“2022年,检察机关将以更高效能检察履职,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郑新俭说。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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