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一位女网友在抑郁症超话里发布微博称“被心理医生这样算是流氓吧,想举报他的话,该怎么做??(因为他这样已经好多次了,跟我说很多龌龊的话,我才18岁,他32岁了,而且他已经有家庭了,刚生了个小宝宝就这样……)”该网友发布的聊天截图显示,一位张姓医生发出的聊天内容暧昧露骨,不堪入目。该微博随即引起社会关注。ggg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这位网友小雨(化名),得知其是一位高中生,因患有抑郁症前往山东青岛市市立医院治疗,却没想到接诊心理医生的聊天话题越来越“偏”,“会把话题往性上面聊”……
事发后,山东青岛市立医院官方微博回应,关于网友微博反映我院心理科医生张某某与患者微信交流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已责令当事医生停职、配合调查。我院已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月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与小雨沟通的青岛市市立医院心理科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相关情况就是微博所说,目前该张姓医生已经停职接受调查。
↑小雨微博举报一位心理医生对其言语龌龊
『女高中生举报』
因抑郁症看心理医生最后越聊越离谱
“我考虑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发这个微博,因为我不知道怎么举报他,就想发在微博里吐槽。”对于自己发出的微博,小雨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事后她一度很担心,“因为没有面对过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处理,但我知道我这样发出来,是对的。”
7月2日,18岁的小雨发出微博举报,自己前往咨询的一位心理医生,在微信聊天中“说了很多龌龊的话”,在她明确表示不喜欢这样后,还是不管用,对方仍然多次反复提及有关“性”方面的话题,而这名心理医生32岁,已有家室,刚刚有了孩子。
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小雨正在青岛上高中,由于家庭和情感原因,小雨一直感觉自己精神压抑,每天情绪低落烦躁,不愿与人交流,夜间恶梦不断,但她一个人不敢去看心理医生。
在同学的陪同下,5月22日,小雨终于来到青岛市市立医院,挂号东院临床心理门诊。当时接诊医生为张医生,“一开始,问什么我都说不知道。慢慢地,就信任他。他说会保密,然后觉得医生很好、很温柔,而且很懂我,能慢慢听我说。”小雨回忆第一次去看心理医生,她说当时就被问了男女方面的关系问题,感到有点震惊。
第一次的咨询让小雨感觉心情得到放松,但是吃了医生开的药,还是每天难受,心情崩溃,之后又陆续到门诊看过四次,“第二次去的时候,我想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问他,就找他要了电话,然后加了微信。”
小雨表示,刚开始和张医生的沟通都是正常的,基本上每天都能说上话,“他就像一个树洞,我可以把发生的事和他说,吃了药的反应、每天什么事影响了我,他也会给我意见,我就是很信任他。”
大概是六月底的一天,小雨收到张医生的消息,表达出“喜欢她,辜负了她的信任”的意思,“我当时还奇怪医生怎么这样呢,所以问他是不是喝酒了。他说喝了一点,因为酒量不好,我想着他喝酒了,还赶紧说没事没事。自那以后,聊天的画风就变了,他会把话题往性上面聊。”小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于信任,一开始她还会回答有些问题,觉得可能是关于心理方面的问题,后来越说越觉得不对,她多次提出希望不说这类话题。
↑小雨提供的与心理医生的聊天记录
小雨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张医生曾发消息说“如果哪一天,我真控制不住占有了你,事后,你会不会生气,发火?如果,只发生除了最后一步的亲密关系呢”,在小雨多次表示对医生的敬佩,并明确表示不想聊这样的话题后,张医生则称“我可能短期内没问题,时间长了,说点通俗的话……无利不起早,我是个俗人,没有任何好处,时间长了就不会那么上心关心你了。”
『医院官方回应』
已成立调查组责令当事医生停职
7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在青岛市市立医院官网检索发现,2013年4月,该院成立临床心理科,现有医生4人,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1人,12名护士。科室专家介绍里,只有两位医生简介在列,张姓医生未在列表。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里,还能搜到张医生作为临床心理科的医生给出心理指导的文章。
小雨发布微博后,该医生还曾联系她,表示“我不知道我说的这些对你这么伤害”“可能我说的方式不对”“我希望你能联系我,看我怎么表达我的歉意”,并提出会让心理科负责人和小雨沟通道歉。
7月3日早上六点过,青岛市市立医院官方微博回应,“关于网友微博反映我院心理科医生张某某与患者微信交流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已责令当事医生停职、配合调查。我院已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月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与小雨沟通的心理科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相关情况就是微博所说,目前该张姓医生已经停职接受调查中,针对医生能否和病人私下建立联系,该负责人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
应认定为性骚扰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表示,性骚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而是对涉及性方面相关骚扰行为的概括性统称,但其又与法律规定的相关行为相匹配。就张医生的行为而言,既符合性骚扰的传统定义,又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的规定,故应认定为性骚扰。
鉴于张医生的行为,仅限于通过微信的淫秽语言干扰小雨生活,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的具体规定,其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赵莉芸律师认为,性骚扰一般是指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其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
↑小雨与心理医生的聊天记录
赵莉芸律师认为,小雨在微博上展示的内容若属实,已经属于性骚扰的范畴,小雨可向相关医院、当地妇女组织等单位投诉,也可以尝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目前相关医院已经开始采取一些行动来查处此事,张医生相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目前公开途径呈现的信息来看,相关涉事行为未及刑法规制的地步。http://www.dashoubi.org/news/hqsy/2020-07-06/137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