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5日电(记者于立霄)北京市文物局5日正式印发《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文物拍卖企业依法开展网上拍卖的意见》(简称《意见》),把网络拍卖标的审核调整为告知承诺,减少了人员接触,精简了申报材料,缩短了文物拍卖会审核时间,以此大力支持文物拍卖企业开展网络拍卖会。
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基本停滞。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北京文物拍卖市场的重大影响,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文物局按照措施中“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的基本原则,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北京拍卖行业协会、部分拍卖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印发了《意见》,鼓励更多文物拍卖企业开展网上拍卖。
同时,北京市文物局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将拍前的申报审批、拍后报备事宜,采取全程网络化,压减审批材料,变标的拍前审核为告知承诺,为拍卖企业节省了时间,提供了政策支撑,助力企业有序复工。
《意见》从3月5日起向社会颁布实施,至疫情结束时截止。期间,北京市文物拍卖企业申请举办网上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申报流程全部可在线办理。企业可在《首都之窗》网站登录申报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并通过邮件、微信等工具,提交申报电子版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文物网络拍卖标的审核主要采用企业承诺的方式进行。北京市文物局在网上接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核的,工作日当日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4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批复文件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至企业,企业据此开展网络拍卖活动。批复结果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文物局官网及相关网站公示。网拍完成后,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拍后备案。
为加强文物保护,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批准进行的拍卖活动,自批复之日起,北京市文物局将在两个月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核查,以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北京市文物局将组织专家按照文物拍卖企业提供的网址,对拍品预展和拍卖活动进行网上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承诺内容或涉嫌违法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