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第四届河池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召开。河池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政岐、河池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公正律师科科长肖柯出席会议并讲话,河池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覃顺乾、蓝琼相、韦青、覃文贝,秘书长覃吉盘以及68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蓝琼相副会长主持。
会上,罗政岐会长传达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及九届广西律师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精神。罗政岐指出,本次河池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广西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成果,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肖柯副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律师事务所是政治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律师行业党建是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点领域。
本次会议,全体代表分组审议并通过《河池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对河池市律师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