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九年(1731)初,直隶总督唐执玉带病上奏朝廷:“天津直隶州系水陆通衢,五方杂处,事务繁多,办理不易,请升州为府”,“附廓置天津县……此新设一县同该州原辖之青县、静海二县及沧州、南皮、盐山、庆云一州三县,统归新设之府管辖。”是年二月,该奏议经吏部议复,获准升天津直隶州为天津府。天津府建立,天津直隶州学升为天津府学。
也是在雍正九年,唐执玉因身体原因三次请辞直隶总督,并最终获准。次年任刑部尚书。雍正十一年(1733)春,唐执玉二次任直隶总督,同年卒于任上。继任直隶总督李卫带人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箧无一物”。由此可见唐执玉之清廉。雍正帝听说后,下令拨发银两,加之其他官员捐赠,将唐执玉遗体装殓运回原籍武进安葬。转年天津府学文庙附近兴建起县学文庙,学子永记唐执玉总督的功绩。
http://www.dashoubi.org/news/shwx/2020-06-03/133418.html